选调资格条件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男性,年龄2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6米及以上。播音员要求裸眼视力4.9(旧标准0.8)及以上;简章发布地址:公务员考试信息网(http://www.sdsgwy.com)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相应工作经历者优先;
参加工作2年以上的全县在编在岗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干部。
选调程序
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填写《万安县公开选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万安党建网下载),经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携带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县委组织部报名。报名人员与选调岗位需达到3:1的比例方能开考。如报名人员未达到开考人数,则取消该岗位选调。报名时间:2015年1月20日至1月30日。联系电话:0796-5705291。报名费200元。
资格审查。根据公开选调职位的资格条件,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考试。考试按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记者岗位主要测试应试者新闻采写、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播音员岗位主要测试应试者新闻播报、外景主持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笔试后,记者岗位按面试40%、笔试60%,播音员岗位按面试70%、笔试30%合成考生总成绩。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组织考察。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与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并进行公示。然后由组织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入闱人选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工作情况以及与选调岗位的匹配情况。考察对象的考试成绩不带入组织考察环节。
试用。考察组和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按选调岗位集体研究提出拟选调试用人选(其中,记者岗位试用人选为1人,播音员岗位试用人选为3人),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试用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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