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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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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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1、报名时间两天:2010年6月7日-6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2、报名地点:海曙区教育局服务中心(大梁街47号)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全民事业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特殊教育教师:2名。初中教师:英语1名。小学教师:语文1名,英语1名,美术1名。

二、招聘范围(一)特殊教育教师招聘范围(符合下列范围之一):1、2010届(含2009年未签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户籍、生源地不受限制。2、年龄在40周岁(1970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中级职务职称,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组织的特殊教育教学业务类比赛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荣誉,宁波市在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二)其他学科教师招聘范围:1、宁波市常住户口(以2010年5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2、具有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证。3、年龄在36周岁(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4、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1)获得县市区级教坛新秀三等奖或单项教学业务类比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在职教师。(2)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同或专业对口,在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中小学任教满2年(截止至2010年8月)的在职非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相关专业技能和心理素质。3、身心健康。4、学历要求:中学教师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5、提供的个人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程序进行。(一)报名1、报名时间两天:2010年6月7日-6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2、报名地点:海曙区教育局服务中心(大梁街47号)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全民事业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名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1:3的招聘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岗位数。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专业综合知识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采取上课或试讲,包括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察等。面试实际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分,即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笔试准考证于6月10日到报名地点领取,6月12日参加笔试。笔试考点、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详见海曙教育网上公告。(三)体检、考察、公示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五、其他事项(一)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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