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卫生计生委2014年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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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卫生计生委2014年招聘简章

招聘条件

(一)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

(二)年龄计算方法:年龄25岁以下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30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35岁以下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40岁以下为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招聘程序

(一)现场资格审核时间:11月2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二)地点:昌平人才服务中心三楼,地址:昌平区鼓楼东街62号。

(三)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核。

(四)报名须持材料(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取消资格;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原始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复印件及“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派遣证)的复印件(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到人事档案中复印);

5.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8.非应届生档案存放单位必须在京,并持存档单位证明信原件。

(五)考试:

1.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人员:资格审核合格人员。

(2)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3)时间:2014年12月2日至12月4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以应聘单位通知为准。

(4)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成绩在区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公示。

2.笔试:

(1)人员:资格审核合格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

(2)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3)时间和地点:2014年12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区卫生计生委网站。

(4)成绩公布:成绩在区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考核与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1.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

2.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选的综合考察工作。

(七)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12月底前在区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无替补,无调剂。

招聘岗位

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查程序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咨询电话:010-69746209联系人:贾老师

监督电话:010-69744206联系人:温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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