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直属学校2013年选调18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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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市直属学校2013年选调18名教师

选调范围市内外在编在职教师。选调名额⑴广安友谊中学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3名(其中10名派往广安友谊中学实验学校支教);⑵广安实验学校财政拨款事业编制5名。选调条件1.具备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身体健康;2.遵纪守法,师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3.选调广安友谊中学(派往广安友谊中学实验学校支教)教师应具有相应专业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以上教师职称,广安实验学校初中教师应具有相应专业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具有相应专业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2年7月19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具备选调条件第5项中两项及以上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67年7月19日以后出生);5.参加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荣获县级(含教育局)及以上表彰的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教育教学名师。(2)参加教育教学竞教荣获县级一等奖以上的。(3)科研成果(主研人员)荣获市级(含市教科所)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即有CN、ISSN或ISBN标志的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以上的。⑷指导学生竞赛荣获市级部门(含市教科所、技装所)及以上一等奖或竞赛第一名(此条件只限于派往广安友谊中学实验学校支教教师)。⑸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调:凡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⑴报名时间:2013年7月19日-7月2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选调人员按照选调条件需提供书面申请(市内在职教师报名须提供任职学校和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选调的书面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原件及个人工作业绩等材料。

⑵报名地点:广安市教育局人事科。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地点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广安友谊中学、广安友谊中学实验学校、广安实验学校一起按照选调条件对提出书面申请有意向到广安友谊中学、广安实验学校任教的在编在职教师提供的个人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其中:派往广安友谊中学实验学校支教教师资格审查由广安友谊中学、广安友谊中学实验学校负责),确定初步选调人员。各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2:1,如个别职位达不到此比例的,将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职数、职位。⑵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3年7月23日将在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广安教育门户网站发布。⑶面试缴费及领取面试通知书:2013年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如需代领,须凭代领人员和选调人员的有效身份证领取。面试收费为80元/人。未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环节因缺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⑷面试时间:2013年7月29日。⑸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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