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08自治区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维文)结果通知

首页 > 

地方

 > 新疆

 > 公布08自治区会计专...

公布08自治区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维文)结果通知

关于公布2008年度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维文)结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协调小组会议决定,现将我区2008年度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结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合格标准为:

(一)中级资格:财务管理45分,经济法45分,中级会计实务45分;

(二)初级资格:经济法基础35分,初级会计实务35分。

考生可使用固定电话拨打16886115查询成绩,也可登陆新疆财政网(www.xjcz.gov.cn)查询。

二、根据2008年度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合格标准,现核准公布2008年度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合格人员名单(附后)。请各地区考试管理机构及时通知考生,并根据合格人员名单统一到自治区职称办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网友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