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宣布将实施“幼儿园增量工程”,坚持公办幼儿园主导的方向,到2015年各区县进入公办幼儿园的幼儿人数占在园幼儿总数不低于70%,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
针对幼儿园教师的待遇问题,该意见也做出了明确要求,具备教师资格并经正式聘用的公办幼儿园教师,到2014年人均工资水平不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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