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海门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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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海门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9人

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至1998年1月期间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应届毕业生指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大专学历的人员限海门市生源或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报名

(一)报考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海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30、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海门市教育局底楼大厅(江苏省海门市张謇大道899号)。

4.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两张;②填写准确完整的《2016年海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可下载)一式两份;③身份证、户籍证明(大专学历的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④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相应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nt.lss.gov.cn)、海门人事人才网(www.hmrsrc.com)、海门教育网(www.hmjy.com.cn)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海门市教育局负责通知考生,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16年2月1日(8:30-11:30);改报地点:海门市教育局人事科812室(海门市张謇大道899号)。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另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5.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海门市教育局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6年2月1日在海门教育网公告。

6.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6年2月1日(下午13:30~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海门市教育局人事科812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作自动放弃。

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由海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采用书面闭卷考试方式,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5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面试对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5日内在海门教育网公布。

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确定。

2.面试形式。01、02、06、07、15、16、17岗位面试形式分为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两部分,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

3.面试内容。

技能测试环节:

01、02岗位:主要测试弹钢琴、唱歌、跳舞、儿童画、讲故事;

07岗位:主要测试人物慢写、水粉静物默写、书法;

06、16岗位:主要测试排球、篮球、足球、田径;

17岗位:主要测试足球专项水平;

15岗位:主要测试声乐、舞蹈、即兴伴奏。

模拟上课环节: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范围内的内容。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应聘01、02、06、07、15、16、17岗位的面试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模拟上课成绩占60%计算,其他岗位为模拟上课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2201408、68066087(海门市教育局)

0513-82269292、82202234(海门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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