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情况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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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情况通告

一、基本情况

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将于2011年1月15日-16日(个别科目在17日举行)。我市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人数为28448名,比2010年增加2092名,增幅7.94%。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2858名,专业学位研究生5590名。全国报考我市16所研招单位人数共计38882名,比去增加1118名,增幅2.96%。其中,学术型研究生31441名,专业学位研究生7441名。

2011年我市总共设置报名考试点11个,分别为:重庆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文理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大学城)、重庆医科大学、西南大学、北碚区教育考试中心、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重庆三峡学院、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

二、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

1.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为加强打击高科技手段作弊行为力度,我院将会同市公安局、市信产局联合组成考试安全联合工作组,运用先进的无线电技术对危害考试安全的异常信号采取监测、追踪、干扰、删除等多种措施。同时,重点打击雇人代考、替考以及利用无线耳机、手机、对讲机、电台等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群体性舞弊等严重考试违规行为。我市还为各报名考试点配备了隐形耳机探测仪、手持金属探测器和一、二代身份证识别仪等设备。2010年我市查获考场内违纪人员10名、作弊人员22名。

2.依法依规处理违纪舞弊考生。根据《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违纪舞弊考生,如是在校学生,市教育考试院和报名考试点将其违规记录直接通知考生所在学校,并建议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直接予以开除学籍;如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点直接将其违规记录直接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党籍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或解聘。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违反《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相关条款规定的考生,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还将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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