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6+6所示范高职联盟”单独考试招生领航高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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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6+6所示范高职联盟”单独考试招生领航高招改革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2015年,陕西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以往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继续推进示范高职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确定为陕西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点,制定了《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并报教育部备案,根据该方案及时印发了《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提出,2015年陕西省示范高职院校通过单独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以后逐年增加,2017年成为主渠道。

陕西省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早在2010年就开始进行试点,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目前稳步推进已被考生家长及社会认可,正在成为陕西省高职招生的一张靓丽的名片!实践证明,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扩大了学生和高校的双向选择权,能够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有助于学校选拔适合自身培养要求的学生,有利于促进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办出特色;这种招生模式进一步凸显了高校办学自主权,推进了人才评价选拔从单一向综合的转变;一定程度弱化了一考定终身现象,给学生提供了多种升学发展的选择渠道,减轻了部分学生的升学压力。

请考生及家长需注意!今年陕西省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与往年相比有如下变化:一是招生计划大幅增加,各示范院校将有50%以上招生计划将在高考前的单独考试中完成。二招生院校增加,在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职业技术学院6所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的基础上,增加了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6所省级示范高职院校。三是省招办为示范高职院校通过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时间在高考以前,单独招生于4月15日前结束,4月28日前已预录取考生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4月29日至30日,各院校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的新生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之后签发录取通知书。

2015年1月19日,由陕西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组织在西安召开了陕西省国家示范、省级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研讨会。省教育厅学生处、规划处和省考试管理中心普招处的主要负责同志,陕西省6所国家示范院校及6所省级示范院校分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教育厅和省招办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表示6所示范院单独招生过去5年做的很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今年新加盟6所省级示范院校,这“6+6所示范高职院校联盟”是陕西高职领域的排头兵,理应在推动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改革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与会代表根据省招办的统一安排研究确定2015年陕西省“6+6所示范高职院校联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6号上午8:00至3月10日下午17:00,已报名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和已报名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三校”生)可于规定时间登录省考试管理中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中的“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进行网上报名。“6+6所示范院校联盟单独考试招生”文化素质笔试采取统一命题与阅卷且成绩互认,时间为2015年3月28日8:30—11:30,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4月28日前已预录取考生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4月29日至30日,各院校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的新生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之后签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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