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北川县教体局关于公开招聘北川中学高中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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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北川县教体局关于公开招聘北川中学高中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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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0年6月3日—6月12日(截止6月12日22:00)。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2010年6月15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及北川中学校园网站公布,届时不再电话通知。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于2010年6月16日至6月17日在北川中学缴费,由县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按照50元/人的标准收取考务费并发放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和领取《准考证

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40%)

1、笔试时间:2010年6月19日上午9: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010年9月,满载全球华人华侨爱心的新北川中学将投入使用,学校规模扩大,生源增加,现有师资不能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为了加快北川中学发展步伐,201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北川中学高中教师及图书管理人员77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对象

1、高等院校师范专业(图书管理专业可以为非师范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省内外在职普通高中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三)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6年);

(四)研究生学历人员35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高中在职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中学高级教师,须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劳动模范、中学特级教师须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图书管理专业除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英语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应取得专业八级考试合格证书;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测试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其它学科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六)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八)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名额见《北川羌族自治县2010年公开招聘北川中学高中教师岗位需求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招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报名

1、选择职位。

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及北川中学校园网站(http://www.scsbczx.com),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3日—6月12日(截止6月12日22:00)。

(2)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或北川中学校园网站(http://www.scsbczx.com),下载并填报《北川羌族自治县2010年公开招聘北川中学高中教师报名信息表

3、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3日—6月14日(每日9:00—12:00、14:00—17:30,星期六、星期日报名前请先电话联系)。

(2)符合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在职高中教师可以直接到北川中学报名(地址:绵阳长虹培训中心,乘车路线:绵阳火车客站乘38路公交车到长虹培训中心)。

4、报名时所需资料:

(1)《北川羌族自治县2010年公开招聘北川中学高中教师报名信息表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二)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发布的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主要是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提交材料的真伪、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等。

(三)缴费和发放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2010年6月15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及北川中学校园网站公布,届时不再电话通知。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于2010年6月16日至6月17日在北川中学缴费,由县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按照50元/人的标准收取考务费并发放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和领取《准考证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五、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试讲(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笔试后,报考音乐、舞蹈、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图书管理、科技创新岗位的考生进行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报考其余岗位的考生进行试讲和综合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专业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20%。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并经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原则上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县人事局批准后可放宽到1:2。调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情况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公告栏和北川中学校园网站(http://www.scsbczx.com)公布。

(一)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40%)

1、笔试时间:2010年6月19日上午9: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分学科按高考要求进行,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语文学科为120分钟,音乐、舞蹈、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图书管理、科技创新岗位考相关理论知识)。

4、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1:2的比例确定试讲(专业测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试讲(专业测试)人员名单于2010年6月21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和北川中学校园网站(http://www.scsbczx.com)上公布。

(二)试讲(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40%)

1、时间:2010年6月26日上午9:00。

2、拟参加试讲(专业测试)人员由招聘单位发给《试讲通知书

3、试讲主要考核应聘教师业务能力和传授知识的技能;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实践操作、业务能力和传授知识的技能。

4、依据笔试和试讲(专业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1:1.5的比例确定综合面试人员。笔试和试讲(专业测试)总成绩以及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于2010年6月27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公告栏和北川中学校园网站(http://www.scsbczx.com)公布。

(三)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20%)

1、综合面试对应聘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科研能力、水平进行考核。

2、拟参加综合面试人员由招聘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成绩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指定地点张榜公布,并报县人事局。

5、考试总成绩于2010年6月30日统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公告栏和北川中学校园网站(http://www.scsbczx.com)公布。

六、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考试成绩排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县人事局和县教体局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可以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一次。

3、体检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核

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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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汇总后报县人事局,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和北川中学校园网站(http://www.scsbczx.com)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岗位等,并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纪委、县人事局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5天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招聘单位应在公示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到县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县人事局在办理审批手续时,根据本人档案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并出具招聘文件。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凭县人事局出具的招聘文件,为拟聘人员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首次订立聘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间包括试用期)和《2010年北川中学新招聘教师承诺书

县人事局出具招聘文件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在三年内取消准予其再次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并将相关情况报市人事局备案,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

十、本公告由北川羌族自治县人事局、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北川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4823175(北川羌族自治县人事局)

0816---4823643(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1328040816013881153122(北川中学)

举报电话:0816---4821390(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

1、《北川羌族自治县2010年公开招聘北川中学高中教师岗位需求表

2、《北川羌族自治县2010年公开招聘北川中学高中教师报名信息表

3、《北川羌族自治县2010年公开招聘北川中学高中教师报名信息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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