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440个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事业单位报名条件
1、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15届毕业生和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14届未派遣的北京生源毕业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毕业时能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6、招聘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8、上岗时需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9、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2015年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事业单位招聘程序
现场报名
须本人亲自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015年7月6日9:0014:0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
3、报名者须于2015年7月5日下午15:00前先登录www.rc.bjedu.cn(海淀区教育人才网站)填写个人信息(每人限填写一个岗位信息)。
现场报名时所需材料(均需一式两份)
1、网上信息填写合格人员,通过网上系统打印《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2、北京生源需提供户口簿(卡)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6、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所有成绩全部通过,无补考;报考北部农村学校者选修课程允许1-2门有补考合格。
7、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8、大学英语相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由毕业高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统招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014届未派遣的北京生源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和由毕业高校开具的档案存放在该校且未派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考试
1. 初试(笔试)
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初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初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后在海淀区教育人才网(www.rc.bjedu.cn)公布。在初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达到或超过约定比例的按照约定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初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
2. 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将拟进入复试人员相关材料交区教委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通过人员进入复试。
3. 复试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复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综合成绩及格线为60分。
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后在海淀区教育人才网(www.rc.bjedu.cn)公布。
招聘单位在复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考核和体检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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