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培训教师称“留法女生是潘金莲”惹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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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培训教师称“留法女生是潘金莲”惹官司

昌平法院开庭审理众合培训学校告张海峡侵权案件。

被告方向法庭出示证据。

司考培训老师张海峡在课堂上称“留法女学生都是潘金莲”、“一浪更比一浪浪”等内容,被完整录下后发到微博,引起轩然大波。而后张海峡在其博客中指责发布者和转发者于建嵘等人,并将雇主北京方圆众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众合培训学校)一并大骂。卷入这场网络口水战的众合培训学校一怒之下,将张海峡告上法庭。记者昨天获悉,昌平法院一审判决张海峡败诉,向众合培训学校赔礼道歉并赔偿对方损失8万元。主审法官庭后指出,微博和博客不是专属个人的私人空间,说话要留有余地。

上课一句戏言引发风波

目前这段视频在网上依然能搜索到,上传者是微博博主,ID为“巴黎观察”。截至目前,这条微博被转发4000余次,评论1900多条。

微博发布时间是去年8月23日凌晨,视频时长为1分18秒。画面中,众合培训学校的老师张海峡正在给学生授课,却突然讲到“中国大陆的女孩子到法国留学的,回来之后都是烂得一塌糊涂,超级潘金莲都是。”接下来,张海峡又根据自己听说的一段故事,得出“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浪”等结论。

当天,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于建嵘转发了这条微博。因为于建嵘的知名度,这段视频被更多的人看到,并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众多网友在微博下评论,称张海峡不能为人师表,竟然在课堂上说出这样明显带有侮辱女性色彩的话来。

张海峡是众合培训学校的签约老师,擅长商法和知识产权法。众合培训学校相关负责人介绍,张海峡在司考培训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其授课方式得到了部分学生的欢迎,但也有部分女生反映说他上课讲段子,讲不堪入耳的黄色笑话。对于“巴黎观察”的微博,张海峡极为愤怒。他在自己的博客中发言,称“巴黎观察”和于建嵘不尊重自己的知识产权,是“恶意传播盗版”。

所属培训学校卷入其中

记者了解到,对于张海峡的指责,于建嵘在微博上回复称,“张博士骂我没脑子,说要到法院告我……难道这录像是人工合成?哈哈,吓死我了!”“巴黎观察”则在当晚的微博中,披露了张海峡授课的全程视频,并指出“希望张博士自重,作为法律人同样需要文明和尊重”。此后,“巴黎观察”便不再对此进行任何回应。

张海峡却没有收手。在其博客中,他先称要起诉于建嵘等人断章取义,而后又将矛头指向自己的雇主众合培训学校。他说,众合培训学校就是“巴黎观察”的幕后指使者,他们联合起来发布授课视频,再私下请微博名人于建嵘转发。不仅如此,张海峡还再三发表博客,称众合培训学校欺诈考生,收了钱不给开发票、巨额偷税漏税等。

虽然张海峡的博客阅读量不大,但众合培训学校不愿坐视自身被辱,将其告上昌平法院,认为他侵害了众合培训学校的名誉权,要求他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100万元。众合培训学校常务副总裁袁先生说,因为张海峡时常在课堂上讲低俗笑话,引起一些女学员的反感,学校接到关于张海峡的投诉越来越多。为了警示张海峡,众合培训学校对他减少了部分课时,可能是这个做法引发张海峡的不满。

被告未出庭但态度强硬

昌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张海峡未亲自出庭,而是委托代理人应诉。这名代理人说,张海峡很反感学校的法人代表,在对方道歉之前不愿意见面,更谈不上和解。

法庭上,众合培训学校出具了张海峡博客中的文章,并做了公证。这些文章显示,张海峡有众合学校是“邪恶培训机构”、“奸商就是奸商”等不逊言辞。众合培训学校代理人称,去年3月起,学校就和张海峡交恶,起因是《专题讲座》中写明张海峡的最高学历为中国工商大学法学硕士,而此前张海峡自称是北京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对此,张海峡的代理人回应说,张海峡从来没有给众合培训学校写过书,书中使用他的肖像是违法的。此外,他认为自己在博客上的发言全部都是有依据的,并不对任何人的名誉构成诋毁。

从未出庭的张海峡本人也多次在博客中说,他只是在教室里对数十名学生讲了个庸俗笑话,调侃某个社会现象是为讲清楚某个法律知识点,并无伤害谁的恶意,这属于创作非文字类作品的行为,并未公之于众,也未发表出来。

法庭称原告因此遭毁誉

经过开庭审理,昌平法院采信了众合培训学校出具的一系列证据。法庭认为,张海峡在微博和博客中称众合培训学校诈骗考生,偷逃巨额税款,但又不能提供证据,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由于张海峡在司法考试辅导方面有一定社会影响,在客观上造成了对众合培训学校名誉的损毁,他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去年底,昌平法院一审判决张海峡败诉,需删除涉案博客、微博,同时在其个人博客首页向众合培训学校道歉,赔偿对方经济损失8万元。针对案件判决,主审法官说,微博和博客的公开信息不仅能被动地被他人查阅、知悉,他人还可以随意转发或以链接的方式迅速传播。因此,微博和博客不是专属于个人的私人空间,而是具有一定的社会公开性的空间,成为开放性的网络舆论平台和媒体。

判决书指出,虽然微博和博客的博主们在网络上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言论自由是以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利为限。主审法官补充说,“在微博和博客上说话要留有余地”。

据了解,张海峡不服判决,已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昨天下午张海峡告诉记者说,他起诉于建嵘侵犯著作权、名誉权的案子已被市二中院受理,但尚未开庭。

>>对话张海峡

“没什么不合适”

记者:你提起上诉了吗?张海峡:这个不方便透露。但我对判决很不满意,相比众合培训学校和于建嵘来说,我处于弱势状态。

记者:当时为什么要说那样的话?

张海峡:我是在封闭的空间里给几十个学生上课,学生录像是为了给没来的人补课用的。我的班上没有留法学生,如果有的话我不会那样讲,我主观上没有伤害留法学生的意思。

记者:在课堂上那么讲是否合适?

张海峡:没什么不合适,我在解释法律问题。我那么说不是为了公之于众,不是让留法学生知道,结果这事连法国的电视台都播出了。这就像夫妻俩睡前说点别人的坏话,结果被第三人窃听去了告诉别人,你说这是夫妻俩的错,还是窃听者的错?

记者:你觉得那条微博对你造成了伤害,你后来也用同样的方式,通过微博和博客回击,是为什么?

张海峡:这是正当防卫。他们那么攻击我,我不可能就坐着等他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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