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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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缩小教育差距,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孩子进入重点高校就读,我校与“卓越大学联盟”成员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联合实施2014年自主选拔专项“筑梦计划”。

一、招生计划

“筑梦计划”纳入东南大学2014年本科生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专门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

二、报名条件

主要选拔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原则上符合2014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学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方式及程序

本计划采用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方式报名。中学按程序及要求推荐,以行文形式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选拔通知、报名办法、选拔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接受各方监督。

报名按照以下程序:

1、网上报名:一律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时间自2014年3月29日9时起,至2014年4月13日9时止。

考生登录“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seu.edu.cn),点击“网上报名”,根据网页 “报名流程”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

2、递交材料:网上报名后须递交以下材料,并于2014年4月15日(以收到的邮戳为准)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至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信封标注“筑梦计划”:

(1)《东南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筑梦计划”申请表》,用A4纸打印,所在中学签署意见、签名、加盖所在中学及中学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3)所在中学资格审核时的公示文件(原件);

(4)高中三年成绩单、学籍卡复印件(需加盖中学公章);

(5)高中阶段如有获奖,请附上获奖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中学公章);

(6)个人陈述(不少于800字)等材料。

四、选拔程序

1、初审:东南大学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卓越大学联盟‘筑梦计划’测试”的名单。考生4月18日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审核结果;

2、测试:东南大学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筑梦计划”测试,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测试科目:数学、物理

考试时间:2014年04月26日9:00-12:00。

考试地点:联盟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设置考点,考生在资格审查合格时可就近选择、并确认考点。

3、资格评定:东南大学依据测试的成绩,综合评定,择优确定。

4、名单复核:由东南大学相关学科的专家对已认定资格的考生进行复审,报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认。

5、公示:东南大学将确认取得“筑梦计划”资格的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中学,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其“筑梦计划”资格。

6、签订协议:确认具有“筑梦计划”资格的考生,均须与东南大学签订“‘筑梦计划’协议”和“诚信承诺书”。

五、优录政策

获得 “筑梦计划”资格的考生要求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在填报志愿时,必须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规定的自主选拔对象报考批次填报我校(未按要求报考视作自动放弃自主选拔 “筑梦计划”资格处理)。高考成绩达所在省重点本科控制线即可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东南大学在所在省录取线,在高考成绩上加分后计分进行考生的专业或专业类投档。高考成绩未达到东南大学在所在省录取线,以东南大学在所在省录取线进行考生的专业或专业类投档。

六、坚持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平、公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有举报电话:025-83791874。

七、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东南大学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八、本简章授权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法:

部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zsb.seu.edu.cn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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