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本次办理自考毕业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办证时间、地点、程序:
1.毕业审定时间:2012年12月3日—12月7日。地点:江北区教育考试院报名大厅(江北区建新东路江北区社会服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67854287)。(友情提示:毕业证审定需要一定时间,请需要办理毕业证书的同学根据我院办理时限合理安排办理时间。)
2.初审程序如下: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所有单科合格证书原件(有实践环节考试的专业还须实践课程合格证书、申请本科毕业的须出示论文答辩成绩和专科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毕业证书办理处初审,经验核无误签字确认后到收费处缴纳毕业审定费30元并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按照要求填写好后再交回收费处。
二、《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
1.用蓝、黑墨水笔实事求是工整地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表格。《毕业生登记表》时间统一填:2012年12月30日。
2.《毕业生登记表》中“本人简历”从上高中开始填写到2012年6月为止,简历多的考生也只填表中规定的六行。
3.《毕业生登记表》中“自我鉴定”按照要求认真写满页,此表是唯一的纸质档案,将进入个人档案伴随你终身。必须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反映考生情况(主要从政治立场、工作表现、学习情况等方面,对于填写“自我鉴定”过于简单或态度不端正者视为该考生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将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三、毕业证领取时间:考生本人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区教育考试院报名大厅资料室签领毕业证书,妥善交付毕业生档案(档案包括毕业生登记表、总成绩单各一份)。具体领取时间请查询重庆市江北区教育考试院网站咨询电话:67854287,67872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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