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下半年北京自考各专业实验(实习)报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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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下半年北京自考各专业实验(实习)报名安排

2006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各专业实验(实习、设计)考核报名工作于2006年6月15日至7月2日进行。

一、凡报名参加课程实验(实习、设计)的考生,报名时请携带准考证和报名费。

二、各专业实验(实习、设计)具体报名时间、地点与收费标准如下:

三、成绩发放时间:2006年12月15日~~17日

四、补充说明:

1、学前教育专业实习、考核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两张,两寸照片两张,课程合格成绩通知单(申请教育实习的考生,必须出示“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课程合格成绩通知单。申请“现代技术”、“学前音乐教育”、“学前美术教育”课程实践环节考核的考生,必须出示相对应课程合格成绩通知单)。

(2)、现在幼儿园工作或曾在幼儿园工作一年以上的考生,持所在工作幼儿园出示的证明材料,可申请免“幼儿园实习”,但须参加“实习考核”。

所在幼儿园工作的证明材料要求:

① 实习幼儿园对考生的实习成绩评定和评语。

② 考生在幼儿园工作或实习幼儿园名称、工作(实习)起止时间、证明人。

③ 幼儿园出示的证明材料须由幼儿园园长签字并加盖幼儿园公章。

2、初等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教育实践环节考核方式分为A类和B类。其中,在职教师或师范类考生为A类,其他考生为B类。

A类:研究性课程的设计与讲授。研究性课程的题目由考生根据所学习的教育理论及本人所在地区、学校、班级课改的实际确定,并向主考院校提出申请。主考院校同意后确定施教学校,考生将经过教育实践的研究性课教案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设计本节课的整体教学思路、理论依据、预定目标及教学效果的自我评价与思考)交主考院校,主考院校根据施教小学提交的书面评价、考生教案及总结报告、综合评定成绩。

B类:考核方式为教育实习。在小学进行四周的教育实习,完成四节以上的授课任务。教育实习由考生向主考院校申报,主考学校确定实习学校,由实习学校为考生确定实习课程,实习结束后做出教育实习总结报告,在此基础上实习学校做出实习鉴定并评定成绩。

3、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本科)课程实验安排(物理(工)除外),请考生查询北京大学计算机系网站http://eecs.pku.edu.cn。

各门实验课程收费标准为60元/科次。

4、部门委托开考专业课程实验、课程设计由委托开考部门与主考学校协商安排,考生可直接向委托办学部门询问。

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专、本科),联系电话:67391619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本科)、通信信息管理专业(专科)、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本科),查询北京邮电大学网址:http://zikao.buptol.com.cn/。

地铁通信系统、地铁供用电技术、地铁电动客车技术、地铁运输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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