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侨联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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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侨联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

新疆侨联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名额、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名额和对象

自治区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工作人员3名,201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博士、硕士及本科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5、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6、年龄要求,本科生30周岁以下,硕士生38 周岁及下,博士生40周岁以下(30岁是指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余年龄段以此类推);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8、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招聘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名额等见附件。

实施方法及步骤

自治区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发布招聘公告、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自治区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侨联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者认真阅读自治区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招聘广告,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名及资格初审。报考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自治区侨联办公室在侨联机关张榜公布并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到自治区侨联领取本人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1张。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用汉语),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考试科目为专业能力测试及写作能力测试两部分,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笔试由中自治区侨联命题、组织和评分。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两天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自治区侨联机关公布。

2、面试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进行通知。报考人员接到通知后,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面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由自治区侨联命题、组织,面试考官由自治区侨联选派人员组成。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http://www.sdsgwy.com/)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自治区侨联咨询电话:0991-2811113(传真)

0991-2812108

联系人:于曙光 梁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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