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实验中学2013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
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应聘人员必须为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要求证明。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二) 基本条件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热爱社会注意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3)、完全符合本公告《乐山市实验中学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
四川省乐山市实验中学2013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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