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非在编人员2名岗位描述(一)儿保科医生岗位1名:协助开展儿童保健门诊、儿科门诊,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二)收费人员岗位1名:门诊收费,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招聘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三)热爱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思明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考试办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总分的50%。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2.资格复核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公布于海峡人力资源网。3.面试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4.综合总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总分当天公布在考场外公告栏上,应聘人员也可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查询。其他事项(一)工作及待遇:试用期满后,儿保科医生参照思明区非在编雇用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标准、月工资约4000元;收费人员参照思明区非在编雇用人员工勤岗位工资标准执行,月工资约2300元。按规定缴交社保。(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现役军人;2.未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年龄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4年4月17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40岁是指1974年4月18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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