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州2011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
3.资格初审。招考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原则上从3月25日起提出审查意见。全部报考者的资格审查于3月30日结束。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考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考生通过了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二)网上缴费
上一页[1][2][3][4][5]下一页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笔试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1年5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上公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的,可于2011年5月25日至5月29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1年6月2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1年6月14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申论
4.笔试加分政策
(1)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我州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既符合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加分条件,又是少数民族的考生,可以叠加。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1年4月2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招考单位(报考州医保局的考生送州医保局,报考甘洛县的送甘洛县委组织部,报考其他县级政府部门和乡镇机关的送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上一页[1][2][3][4][5]下一页
五、体检及考察
(一)面试后,根据调整后的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二)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
各招录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凉山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三年内取消准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二年。
上一页[1][2][3][4][5]下一页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各招考单位设立考录监督小组,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九、本公告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凉山人事考试网(http://lsz.scpta.gov.cn)上公告。
2.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3. 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凉山州医疗保险管理局:0834-3231256
甘洛县:0834-7819237
会东县:0834-5426309
宁南县:0834-4572217
喜德县:0834-7440503
金阳县:0834-8733109
雷波县:0834-8822261
木里县:0834-6522846
会理县:0834-5624105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4-2194699
政策咨询电话:0834-2161794
凉山州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834-3865852
附:2011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