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在教育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新闻通气会上强调,细化和完善将综合素质评价并将之作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是中考改革的重要内容,不会影响到教育公平。
教育部在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要求各地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破解“唯分数论”。
“综合素质评价要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不只是看某一具体方面,而是重在育人导向。城市有科技馆、博物馆;在农村可以到大自然中去。城市孩子社会实践可以去居委会,去做志愿者;农村的孩子可以参加生产活动。城市和农村有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形式、方式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能让孩子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实践和动手能力,培养观察和思考能力。”郑富芝认为。他表示,各地在制定评价体系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城市和农村的各自优势,要根据城乡差异而“因地制宜”,不能稿“一刀切”。
“不能因为引进综合素质评价让农村的孩子吃亏,这样我们的改革就失败了。这次改革非常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解决公平问题,农村孩子是非常大的一个群体,一定要保护好他们上好高中的权利。”郑富芝强调。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智勇结合山东省探索实践经验提出,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中考依据或参考有一个探索的过程,政策的执行有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我们正在缩小城乡教育资源配置的差距,为改革创造条件;农村和城镇应“因地制宜”,要善于将当地的资源转化成课程资源来培养孩子;综合素质评价不是比拼孩子的长短,而是在于判断每个孩子的个性发展、社会责任感和他们的学科兴趣所在,为他们的长远发展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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