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电子科技大学的校园论 坛中出现一条学生曝光导师邵振海恶行的帖子。随后,此事在社交网知乎上发酵。据知情人的文字回答和截图展示,该导师的主要恶行有:借学生名义敛财,套取项目经费;欺凌学生,要求学生给他当廉价劳动力;经常威胁学生不能毕业,不准学生请假找工作;在QQ群辱骂师生网络曝光后,校方及时表态,第二天就让邵停课检查,并启动调查程序。这表明校方直面问题、修正错误的决心。
在高校,导师权力很大,可以指定录取研究生新生,可以决定研究生的论文生死,可以无偿占有研究生的研究成果,可以影响研究生顺利毕业。电子科技大学导师邵振海经常威胁学生不能毕业,把学生当廉价劳动力,这并非个别现象,带有一定普遍性。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研究生迫于论文的压力、毕业的压力,面对导师的淫威、欺凌、剥削,往往敢怒不敢言,不得不忍气吞声,逆来顺受。
一些高校导师的恶行,为什么在网络曝光之前,学校没有发现?笔者认为,不是没有发现,而是学校不重视,或者说,已经麻木了,默认了。网络曝光后为什么要及时表态处理?当然是迫于舆论压力和上级压力,必须给舆论一个交待,给政府一个交待,做出积极回应。
导师在研究生招录、培养工作中,特别是在论文指导上,导师的权力很大,导师的意见很重要。大凡有过读研经历的人都清楚知道,体会尤深。导师也许不能决定你的课程成绩,至多决定他所教课程的成绩,但绝对可以决定你的论文生死。你的论文选题在导师那里通不过,就无法开题,休想进入论文写作环节。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如果导师不满意不赞同你的观点或大纲或结构或文笔,你就无法进入论文答辩环节,无法如期顺利获得学位。
笔者认为,导师作为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在学术方向与路线、学术思想与观点、论文选题与写作上,学校确实应当充分听取导师意见,但也不能由导师一人说了算。因为,学术是自由的,学术应当民主,必须反对独裁,反对专制,反对学术垄断。
遏制高校导师的恶行乱象,恢复导师与学生的正常关系,维护研究生的正当合法权益,必须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要通过改革限制导师的权力,特别是导师的个人决定权,别把指导权变成专制权。要切实加强对导师指导权力的约束和监管,研究生的论文开题报告、论文评审答辩,研究生的学位授予等,尽管导师负有主要责任,但不能由导师一人说了算,必须公开透明,集体讨论决定。必须严格规范导师在指导研究生论文上的权力,明确导师必须承担的指导责任。导师的权力主要体现在对研究生阅读书目的指导建议上,对学术研究方向的指导规划上,对学位论文的选题、写作、观点、格式等方面的指导把关上。导师的指导意见必须接受学校的监督。
笔者建议,导师与研究生之间建立双向互选机制,导师可以选择研究生,研究生可以选择导师。特别是研究生,对于自己不满意的导师可以要求换导师,学校不得拒绝,应当积极为其提供帮助。同时建立研究生申诉机制,允许研究生对导师在论文指导、项目研究、创新实验等方面有违师德规范和法律的行为进行申诉,主张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导师的监督管理,定期考核奖惩,防止导师滥用权力,侵犯研究生权利,剥夺研究生劳动成果。
此外,对于导师来说,要自觉加强自身道德修养,不以导师自居,高高在上,把研究生当廉价劳动力,要多指导少压制,尊重研究生人格和权利,发扬学术民主,保持清正廉洁,做到经济上清白、学术上严格、生活上关心、情感上信赖。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