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对象
全区机关、事业(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报考条件
1.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字基本功扎实、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全日制国民教育专科学历。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后出生),条件十分优秀的可放宽至32岁。
3.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所有报考人员,于2014年4月16日至4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区委办公室综合科报名。联系电话:5226434;联系人:冯新源。
2.报名手续承办:请报考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简历、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文章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资格审查一律在报名现场进行。
(二)考试和考察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参考书。
1.考试。区委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经广泛征求意见后确定选调人员。
(三)选调手续办理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论和建议意见,试用选调人员3个月,经试用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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