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委政法委员会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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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州委政法委员会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聘用对象及条件

(一)聘用对象:黔东南州户籍人员。

(二)聘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在22周岁以上( 1991年 1 0月 31 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 1983 年 1 0月 31 日 以后出生);

3、具有中专(中技、高中)及以上学历;

4、持有C1以上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实际安全驾驶资历,近2年无交通肇事驾驶记录(计算时间均截止 2013 年 11月 27日);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条件参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2013 年 12月 6日 至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其中:12月7日、8日为周末,报名时间为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黔东南州委政法委政治部(www.sdsgwy.com )。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2)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机动车辆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交警部门出具的近2年无交通肇事驾驶记录证明;

(5)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

由州委政法委政治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聘用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组织考试。达不到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聘用名额。

5、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考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考试

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其中: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聘用岗位工作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组人员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技能测试内容及方式由州委政法委确定并组织实施。

未参加技能测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面试人员按照聘用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限额,从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因技能测试中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该职位所有考生技能测试成绩为80分及以上者,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由州委政法委负责组织,时间、地点另行确定。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

咨询电话:0855-8220798(州委政法委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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