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安厅警卫局接收2014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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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安厅警卫局接收2014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招收的专业范围与名额根据公安部政治部下达的接收计划,2014年贵州省公安厅警卫局计划招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4名,其中文学类(汉语言文学专业)2名,1男1女,本科或研究生;管理学类2名(会计学专业),男,本科或研究生。招收条件和要求1、文化学历。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二本)以上的应届毕业生,且必须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根据公安部政治部有关规定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①、 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技术院校、独立院校、民办院校、远程(网络)教育院校、成人高校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走读、委培、自费、自学考试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往届生、中专起点大专生、专升本、未获得学位的本 科以上学历毕业生。②、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或补考累计4门(含)以上的,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的,被作留级处理的,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③、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其它单位已经报名的考生(禁止重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2、政治条件。必 须是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或共青团员,政治立场坚定,现实表现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从事公安警卫事业,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强。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三代以内)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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