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市2013年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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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市2013年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贵州贵阳市2013年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一)招聘对象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与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2.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3.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本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4.贵阳市户籍大专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5.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6.面向村干部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3年2月18日在本市的村党支部、村委会岗位工作的现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报考。7.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招聘岗位限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报考。(二)报考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爱岗敬业精神。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一览表

笔试及合格分数线笔试分为A、B两类科目,实行闭卷考试。A类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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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一)公示经笔试、面试或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各区(市、县)在其网站及各乡(镇)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二)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各区(市、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各区(市、县)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工作结束后,由各区(市、县)组织部门按照省委、市委的有关要求安排新聘人员驻村帮助工作。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暂不办理聘用手续,由各区(市、县)组织部门先出具相关证明到村帮助工作,待其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后,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此段工作时间内按省的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其工龄按聘用手续批准的时间起算。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截止2013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学历证书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政策咨询电话:0851-798952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各区(市、县)咨询电话见:南明区:0851-5860911(南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观山湖区:0851-7998297(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花溪区:0851-8231707(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当区:0851-6841746(乌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白云区:0851-4616750(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镇市:0851-2774563,2514991(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文县:0851-2329814(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阳县:0851-7253470(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息烽县:0851-7721344(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5759150(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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