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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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

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3.参加非法组织的;4.不宜在公安机关从事工作的情形。

报名事项(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公告和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认真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考试(一)笔试笔试采取网上抽取试卷测试的形式进行,其中系统与网络运维岗位、数据库管理员岗位测试内容为计算机相关专业知识;法务专员岗位、行政综合岗位测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并加考应用文写作(网下测试);业务推进岗位测试内容为计算机专业知识与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试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原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职位调剂。(三)综合成绩计算网络与系统运维岗位、数据库管理员岗位、业务推进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法务专员岗位、行政综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应用文写作成绩×20%+面试成绩×40%。(四)加分条件1、以上岗位报考者具有研究生(含)以上学历硕士(含)以上学位、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以上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思科、华为、ORACLE、微软、H3C、IBM、HP、REDHAT、CISSP、CISE、CISO等相关中级证书之一者,在综合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2、以上岗位报考者具有博士生(含)以上学历博士(含)以上学位,思科、华为、ORACLE、微软、H3C、IBM、HP、REDHAT、CISSP、CISE、CISO等相关高级证书之一者,或具备该两种(含)以上相关中级证书者,在综合成绩的基础上加8分;3、以上加分条件如有重复,取最高分项,具有双重身份不重复加分。联系方式咨询电话:余警官:28683123;肖警官:28683836

株洲市公安局2014年招聘文职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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