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补充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三)面试或专业测试面试:1、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分别排出名次,并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2、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的成绩为100分。3、面试的组织:面试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4、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测试: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以进行专业测试。进行专业测试的不须进行面试。专业测试成绩为100分。专业测试工作由市人事局与市直招聘人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专业测试工作按照人事考试规则要求组织实施,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专业测试一般采取专业笔试、试讲、答辩或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专业测试试题由市直招聘主管局、市人事局共同组织命制,也可委托省人事考试院或有关高校、科研单位命制。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时间和地点,缴费事宜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事项另行公告。专业测试人员的确定与面试人员的确定相同。(四)总成绩合成:总成绩按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6:4的比例进行合成。(五)体检、考核1、体检、考核人员的确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2、体检组织: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宿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二00九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宿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点击下载保存或者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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