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地质调查研究院2014年补充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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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地质调查研究院2014年补充招聘简章

基本条件

1、热爱地质事业,能长期坚持野外一线工作;2、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于2014年12月2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

招聘岗位及要求

信息方式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网(网址:www.fjddy.com)发布。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日—2014年12月13日。2.报名方式:报名时应提供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成绩单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下载。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3.报名地址: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十二楼党群办公室。不接收电子邮件报名。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60分为及格线。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2、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南平东路815号邮编:350013联系人:黄家生电话:0591-88065015

监督电话:0591-87735458(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纪检监察电话)。0591-88065015(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纪检监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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