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陪护人数
招聘男性20名,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二、选聘陪护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政治可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事业;责任心强、坚持原则,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细致、反应灵敏,严守纪律、保守秘密;身体健康无缺陷,五官端正,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适应陪护工作需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本市户籍的以下失业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年满50至55周岁;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3.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
三、工资待遇
工作期间,每人每月工资1400元,食宿费由市纪委提供;节假日加班在此工资之外;不上岗期间,每人每月发基本工资1020元,食宿费自理;社保按国家规定参保。
四、陪护工作要求
招聘人员从事陪护工作,要服从工作安排。主要职责是参加对被调查对象的安全陪护,成立陪护组,每组8人,每班2人,每天当班时间6个小时,每天24小时轮流值班,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每个星期可请一次假,但不影响正常值班。聘用期间纪律要求另行规定。凡违反规定的,根据情节严重,分别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辞退、纪律直至法律追究,并按有关规定解除合同,停发工资。
五、陪护选聘考察
由市纪委组成考察组,对报名人员考察考核,予以聘用。
报名时间、地点
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2月20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招满为止。报名地点在黄冈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黄州大道96号)。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2张彩色登记照、健康证、毕业证书、立功受奖荣誉证书、填写《陪护人员登记表
报名电话:15971389595(甘科长)
15971399088(方科长)
登录网址:黄冈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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