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2014年中考分数将变学业成绩“等级”评价

首页 > 

地方

 > 山东

 > 青岛2014年中考分...

青岛2014年中考分数将变学业成绩“等级”评价

5月3日,青岛市教育局向社会发布《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根据《方案》,从2014年开始,青岛市中考将取消分数,以分5个等级的形式出现,同时高中将不再招收择校生。

《方案》规定,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改革有两项主要内容:一是全面实行学业成绩等级评价制度。学业考试包括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其中,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分为及格、不及格两个等级,其他考试科目分为A、B、C、D、E5个等级。

除考试科目外,《方案》还规定了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由初中学校组织考查,学校自主命题。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及格、不及格两个等级。

与目前的中考一次考试不同的是,《方案》规定,实行学生多次考试制度。八年级统一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九年级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与健康。九年级学生对八年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重考,以最好的一次成绩为准。八年级学生参加九年级统一考试科目、七年级学生参加八年级和九年级统一考试科目,需由学生个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考查科目在八年级、九年级进行。

与中考的考试改革同步进行的是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对此,《方案》规定有四项主要内容:一是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普通高中学校以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等级成绩为主,将学生其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录取新生;其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综合评语及初中阶段发展的突出表现(或标志性成果)等内容。

二是扩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全市统一招生政策,结合学校特色发展需要,自主制定招生录取方案,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鼓励普通高中学校建立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或在某一学科某一方面具有特殊禀赋的学生选拔机制。

三是实行“小班化”招生政策。到201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每班40人以内,积极推进“小班化”教学改革。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治理教育乱收费文件的要求,从2014年起,青岛市普通高中均不再招收择校生。

四是青岛市从2012年启动了普通高中现代化建设,开始新建5所现代化寄宿制普通高中,预计在2015年投入使用。新建的寄宿制高中学校投入使用后,市区高中学校招生将实现统筹。根据新建高中建设进度,逐步调整直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网友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