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熟悉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程序,服从组织领导,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3、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5、年龄35周岁以下,学历、专业要求详见附件一
6、年龄计算截至2013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行政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14日— 8月23日;
(二)报名地点:襄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襄城新街9号 原市公安局办公楼一楼)(www.sdsgwy.com)
报考咨询电话:0710-3517626; 15307270888 联系人:李建敏 监督电话:0710—3511926
(三)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持下列证件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本次招聘免收笔试、面试费用。
1、本人《身份证
2、近期1寸免冠同版彩色登记相片2张。
3、如实填写《襄阳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5、参加笔试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到襄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6、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测试高中以上学历人员应知应会的公共基础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国内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社会管理与创新方面的知识。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增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应于笔试结束后2天内到襄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理加分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加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襄阳普法网提前3天通知考生。
(三)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面试结束后,由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查询请登陆:
襄阳普法网:http://www.xfp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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