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3年招录政法干警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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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3年招录政法干警报名条件

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198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已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已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11年和2012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黑龙江省自行招募的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原2004年、2005年我省“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选派)”志愿者、原“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及由部分市(哈尔滨、大庆)自主选聘、签约满两年的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者均视为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时,除特殊岗位外不做专业限制。(二)报考条件。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我省今年招录培养层次均为专科,报考人员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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