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人,其中:从事学校理论及实践教学工作6人、医生1人。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具有本市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各岗位具体条件见《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招聘程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4年9月26日—10月10日)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人才招考(聘)公告栏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2014年10月11日—10月15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应聘人员下载填写《201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资格初审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到学校领取《笔试通知单
(三)考试
1.笔试: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及《笔试通知单
笔试时间:2014年10月18日上午9:00至11:30
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在学校综合楼张贴笔试成绩,并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携带材料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采取专业试讲的方式进行,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4.计分: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专业试讲成绩各占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试讲成绩较高者排前。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综合楼张贴综合成绩,并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进入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及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7971627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7972062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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