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0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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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0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通知

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9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会[2009]285号)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试事项:

1、考试时间:2009年9月6日上午8:30—12:00

2、考试报名时间:2009年6月1日—10日

3、考试报名应带证件:考生的身份证、会计证、中级职称证、(中级职称资格5年)、学历证明(大专12年、本科10年)、两张一寸照片、在网上下载《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填写,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章。上述证件带实物件并A4纸复印件一套。考试报名费200元及辅导教材款。

4、考试报名地点: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518房间。地址:沈河区北一经街78号(市委后门对面)。

5、按照《关于2009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会[2009]285号)文件“凡拟参加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人员,应于5月31日前到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精神,由于我市换发会计证件系统尚在调试阶段,为了不影响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我市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和换证同时进行,请高级会计师考试人员,认真阅读《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须知》(附件2),下载填报《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核查登记表》(附件3),准时报名,报名后会计证暂时留下。6月10日以后到会计人员服务中心领取。(电话22704418)

6、领取大纲、辅导书时间:6月25日以后凭报名收据和买书发票到考试报名地领取。

7、取准考证时间:8月17日—9月4日。

二、报卷评审应注意事项:

1、计算机和英语应参加考试人员,对于已参加考试未取得证书人员不做为2009年高级会计师的评审条件。请取得证书以后再报卷。

2、在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CN、ISSN)增刊上发表的文章不做为2009年高级会计师的评审条件,请重新发表。

3、已发表的文章,其刊物未正式出版发行,发表的文章不做为2009年高级会计师的评审条件,请在次年申报。

联系人高三强 电话:22873740。

其他事项见附件。

二00九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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