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四川教师资格证认定4月1日—30日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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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四川教师资格证认定4月1日—30日网上报名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人事处:

根据我省实施教师制度的工作安排,现就2011年春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今年我省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继续使用“网上报名程序”,各级认定机构按网上报名的要求组织认定,各高等学校按网上报名程序组织申请人员进行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 市(州)、县(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1、春季认定工作准备时间:3月25日—3月31日;

2、认定信息发布:3月30日之前(有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的学校的认定机构,要将认定信息书面通知到学校有关部门);

3、全省统一认定时间:4月1日----7月10日,数据处理时间:7月11日---7月20日。

4、省级管理用户生成网络版的参数文件时间:3月28日;

5、各级认定用户下载参数文件和单机版软件(初始化)时间:3月30日前,下载地址: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教师资格认定栏目);

6、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4月30日。

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7、现场确认时间:4月20日----5月20日;

8、认定机构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各级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测试工作应在现场确认结束前完成;

9、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6月10日----7月10日(证书颁发日期填写:6月15日);

10、本次认定结束时间:7月10日。

要求:

1、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以上工作安排,制定出本机构201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计划,并将计划由各市(州)汇总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各级认定机构对非今年春季毕业的在校学生不得进行认定,对应届毕业学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必须由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有效证明方可作为凭证办理认定(有效凭证须注意存档备查)。

3、《教师资格证书》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取,具体时间根据“信息管理系统”的认定情况,在认定过程中和认定结束后两次领取(每次领取时按已经的认定数+认定数*3%发),证书要求统一使用计算机打印。

4、省教师资格中心将对各级认定机构的管理人员、系统管理员(操作员)登记备案,加强责任人管理。登记表见附件一。

二、各高等学校认定工作安排:

全省所有高校2011年春季使用“网上报名”程序。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学校人事处完成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含附件材料)由学校人事处统一报教育厅审查。

1、时间安排:

(1)各高校人事处向本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发布报名认定信息时间:3月25 日之前, 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2)各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4月30日;

(3)各校人事处用于证书打印的参数文件和单机版软件(初始化)下载时间:3月30日前,下载地址: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教师资格认定栏目);

(4)收取个人材料、学校人事处完成材料初审时间:5月30日前;

(5)需要参加省上统一组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的学校,上报名单(见附件二)截止时间:5月20日;

(6)受理材料时间:5月5日---6月20日,过期不再受理。

2、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影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影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影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

(9)《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影印件(一式一份)。

(10)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11)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3、要求:

(1)各高校应严格按照201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全省统一认定工作结束后教育厅不再受理认定材料;

(2)学校人事处不受理本校在职以外教师的申请;

(3)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影印件由初审人签字,人事处盖章;

(4)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校人事处盖章;

(5)证书要求使用计算机打印。

今年春季我省是教育部安排的继续进行“网报”试点省份,承担着“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的试点任务,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认定机构、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加强领导,严格执行认定程序,严格执行各类教师资格认定标准,确保全省201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安锦阳 应竟雄

联系电话:028-86138701 传真电话:028-86138703

电子邮箱:scjszgzx@163.com

来源:四川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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