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09年秋在广西全面推行

首页 > 

地方

 > 广西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0...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09年秋在广西全面推行

一扇更加宽敞的救助之门将向大学贫困学子打开,2009年秋季学期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这一贷款新模式将在广西全面推行。2008年12月31日,记者从全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签约仪式视频会议获悉,为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广西将全面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贫困大学生有望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获得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到学校后就不必再为学费问题发愁。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并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区分行主承办。同时,鼓励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此项业务。

作为一种信用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担任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则由财政全额贴息,中央、省、市财政和高校共同承担贷款的风险补偿金。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广西和全国很多地方一样,国家助学贷款采用的是入学地贷款模式,由高校负责配合银行在每年开学后,集中接受学生的贷款申请,并对其予以审核。而与入学地贷款模式相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有覆盖学生范围更大、还款期限更长、贷款程序更方便等特点。新模式的全面推行,将有益于贫困大学生应贷尽贷。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中国银监会广西监管局联合下发的文件精神,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是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另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将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利息则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或家长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市委常委、副市长、宣传部长陈丽华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桂林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网友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