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自考:因工作、家庭迁移等原因可以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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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自考:因工作、家庭迁移等原因可以转考

时代商报消息:因工作、就业、家庭迁移等原因,自考考试可以转考。记者从辽宁省招考办获悉,2006年下半年外省转入辽宁省考生的考籍转入手续办理时间为2006年11月13——17日。具体办法是考生携带外省转出介绍信或转考通知单、身份证、辽宁省准考证,到省招考办自考处办理转入手续,并交纳转入费80元。

省内各市的考生,因需转往外省或转往省内各市继续参加考试的,办理时间为2006年11月下旬——2006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市安排。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到原所在市、县(区)招考办(考试中心)填写《考籍转移申请表》,领取考籍转移通知单一份,并交转考费80元,同时上交准考证。 (记者 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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