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教育局:培训机构开班须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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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教育局:培训机构开班须审批

每到暑假,一些民办培训机构便打出各种口号开办培训班吸引学生。但培训市场良莠不齐,往往使得学生及家长真假难辨,个别民办培训机构办班安全隐患堪忧。桂林市教育局要求,中职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新搬迁、新设教学点,须按有关规定报主管局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开班。

近日,桂林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亲自抽查了市属学校及培训机构的各项安全工作,发现不少安全隐患,如灭火器到期没有及时更换,一些租赁来办班的房屋未能满足消防、疏散、卫生等各项安全要求等等。

针对中职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办学特点,桂林市教育局近日作了全面部署。要求将教室出租给其他单位的学校、培训机构,必须审查租赁单位的办学资格,签订安全责任书,对无办学许可证的一律不予租赁,对学校消防、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认真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整改,并在出租期间对安全工作的落实进行检查;新搬迁、新设教学点,须按有关规定报主管局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开班,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及培训机构的招生广告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查通过才能发布。

此外,培训机构上课期间,必须有校领导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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