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城市乡镇幼儿园规模应以6-12个班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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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城市乡镇幼儿园规模应以6-12个班为宜

中国教育在线讯 江西省教育厅等8部站联合制定了江西省城市、乡镇中心、农村三类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按照新标准相关要求,新建住宅区应规划建设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幼儿园规模应以6-12个班为宜。班级规模分别为:小班(3-4岁),25人。中班(4-5岁),30人。大班(5-6岁),35人。混合班30人。条件的可设托班(2-3岁),每班2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规模以6—12个班为宜。班级规模: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6周岁),35人。有条件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可设托班(2-3岁),每班20人。

而独立建制的农村幼儿园规模以3-9个班为宜,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规模根据当地实际需求确定。班级规模: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6周岁),35人。有条件的可设托班(2-3岁),每班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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