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厅日前发出规定指出,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另外,教育部门还将会同公安等部门在开学前后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加强校车安全维护,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幼儿园不得向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赞助费
大江网记者了解到,按照规定,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将严格治理幼儿园“小学化”现象
此外,按照快乐生活、健康成长要求,江西省将严格治理幼儿园“小学化”现象,严禁教育部门推荐和组织征订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向幼儿园推销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幼儿园不得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
开学前将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治理
同时,江西省将进一步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建设,继续推动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保卫人员的工作。完善落实值班、登记、出入巡查等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做好秋游、运动会等集体活动的安排,周密制订应急预案,做到严密组织、精心安排,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
另外,江西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将由教育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在开学前后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并切实加以解决,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逐渐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安全维护,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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