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
此次招考单位为自治区直属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公开考录559名。
分数线
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分统一划定。在此基础上,原则上按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特殊岗位、特殊专业除外)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记者从自治区公务员局获悉,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2013年度公开考录559名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
报考相关职位
需满足各项条件
此次招考单位为自治区直属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对象为我区党政群机关中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我区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我区国有企业单位中的固定工和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部门)批准录用的合同制工人。
报考者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13日至1995年6月13日期间出生);已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13日至1995年6月13日期间出生);其他报考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3日至1995年6月13日期间出生)。
考生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两年以上(含满两年)基层工作经历(基层是指地(市)、县以下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区直企事业单位和区直党政群机关下属企事业单位,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考录
6月13日起报名
本次招考报名时间为6月13日至6月17日,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分别设在各招考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其中,区党委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厅和区人民政府驻内地办事处报名地点设在西藏迎宾馆(拉萨市宇拓路)。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所在单位和地(市)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在职教师须提供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多报无效。
据悉,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考单位负责。招考单位要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认真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报名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告知报考人员及时补充。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根据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考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否则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个别职位招考人数较多,而报考人数比例不足3:1的,按3:1比例减少招考人数。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3年6月21日到本人所报考单位领取准考证。此次考录免收报名费。
6月22日进行笔试
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分数线
本次招考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6月22日进行笔试,上午10:00—12:00 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3:30—6:00考 申论。
本次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区考录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总分(两门成绩之和),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原则上按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特殊岗位、特殊专业除外)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分并列的考生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对少数民族考生视情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由区考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含专业知识测试)的方式。
按照相关规定,区考录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原则上按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并确定被考察人选。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在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由各招考单位负责组织。
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区考录领导小组从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具体事宜考生可登陆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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