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今起3年,逐年提高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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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今起3年,逐年提高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标准

今起3年 我省逐年提高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标准

据福建省财政厅消息,为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福建将逐年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寄宿生生活补助,2016年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每人每年将提高到3000元。

据了解,福建将逐年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将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足额纳入预算,2014-2016年特殊教育学校学前至高中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逐年提高到普通初中的6倍、7倍、8倍。目前标准高于该标准的地区不得下调,以上所需资金,按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公用经费省、市、县(区)承担办法执行。

同时,建立健全特殊教育的资助体系。对特教学校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前至高中阶段)学生实施“三免两补”(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补助交通费)政策, 并明确要求:2014-2016年省级财政将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每人每年提高到2000元、2500、3000元,寄午的学生按寄宿生补助标准的一半给予补助。

此外,福建省财政厅还要求,各级财政设立特教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送教上门教师津补贴的发放以及片区教研和教师、校长培训等专项工作的开展。各地安排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省本级三年将安排1000万元专项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残疾职业教育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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