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务员有了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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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公务员有了新出路

今年10月10日,国家公务员局负责人透露,2011年度的国家公务员考录工作将推出三项改革创新举措,包括探索从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中考录公务员;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将从2010年度的70%提高到85%以上等。

在今年年初举行的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上,中组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曾明确表示:“要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公务员制度,积极探索从优秀工人、农民等生产一线中考录公务员。”公务员招录工作的创新改革举措,毫无疑问是将这种思路落实成了行动。

遴选新政全面铺开

10月13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向社会通报了市级机关面向区县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的情况。市发改委、市高法等10家单位参加了遴选试点工作,并提供了57个职位进行遴选。从区县推荐的1815名基层公务员中,最终遴选出55名佼佼者,他们目前已供职于遴选单位且反映良好。

通过对遴选人员的考察和上岗后的表现,各遴选单位普遍表示,遴选上来的人员素质好、业务强,进入角色快,超出了试点预期。很多未列入试点的单位非常赞赏这种选人方式,纷纷表示希望尽快将这项工作形成机制,在全市推开。

11月初,2010年四川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举行,据了解,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面向基层公开遴选135名优秀公务员充实省直机关。涉及41个单位、95个职位。遴选对象为市(州)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据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统计,这场考试共吸引了5420人报考,其报考人数与名额之比约为40.1∶1。报考人数最多的职位是省纪委监察厅综合管理职位,该职位计划录取7人,报名人数达652人。而竞争最激烈的职位是省人口计生委党办党务职位,1个名额有557人报名角逐。一场优中选优的公开遴选拉开了帷幕。

日前,记者在广东省委组织部网站上获悉,为优化公务员队伍的来源和经历结构,探索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选拔培养链,广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从县(含市辖区、县级市)和乡镇(含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遴选 173名优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到省、市(含地级以上市)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

据遴选公告要求,此次遴选对象为在广东省县、乡镇机关工作满3年的在编在岗公务员,中央和省设在县、乡镇的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列为遴选对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0年11月30日。记者发现,此次遴选职位涉及省委宣传部、统战部,省人大办公厅,省公安厅等十余个单位以及广东、珠海等十多个地市,每个职位都有详细的资格条件说明。

据了解,此次遴选报名工作截止到11月12日(本周五),笔试时间定于11月28日,各遴选机关将于12月12日前在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并告知面试人选。

基层公务员向上通道

从实际工作的角度出发,遴选制的积极意义显而易见——拓宽基层公务员向上流动的通道,有利于培养国家机关工作所需要的经验型、实干型人才;与此同时,公开公平的遴选机制,有助于基层公务员在平等竞争中向上流动;除此之外,更加畅通的向上流动渠道,将为那些实践经验丰富的基层公务员提供更为广阔的舞台,从而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从社会效果的角度来看,遴选制将有利于实现人才分流——毋庸讳言,面向社会的公务员招考逐年升温,在多数省直机关岗位炙手可热的同时,基层岗位却大多门可罗雀。在此背景下,设置“基层经验”这样一道门槛,不仅是拓宽基层公务员出路的制度安排,同时也是实现人才分流的政策导向,有利于鼓励和吸引应届毕业生积极面向基层就业。

实际上,在公务员制度设计之初,并不只限于从应届毕业生中招录。随着大学生的大量拥入,虽然公务员群体的年龄和学历构成大幅优化,但“三门干部”的说法也开始广为流传——从“家门”到“学校门”再到“机关门”成为许多新公务员的就业路线,缺乏实践经验、工作能力不强、服务意识较差等弊端随之凸显。

在现实工作中,困难和问题往往发生在基层,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方法、经验往往产生于基层,各项惠民政策最终也要落实体现在基层。相比不接地气的 “三门干部”,从优秀基层公务员中选拔人才无疑更加便利,也更容易得到公众的认可。基于此,完善基层公务员遴选机制、拓宽其向上流动的通道,日渐成为各级政府的共识。

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共录用公务员12万人,其中,省级机关录用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比例超过60%,中央和国家机关达到70%,此番调整之后,国家公务员在这方面的考录比例更是一举提高到85%。对于热衷于公务员考试的大学生来说,名额的大幅减少恐怕是他们最不愿看到的局面。不过,当公务员本来就不是就业的唯一选择,学业有长者完全可以另谋高就,有志于公共服务者也不妨先从基层做起。

据悉,由于遴选人员的优秀表现超出了试点预期,很多今年未列入试点的单位纷纷表示希望尽快将这项工作形成机制,在全市推开。北京人保部门称,将在2010年年底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研究决定明年公开遴选的方式方法。

也有媒体评论员表示,一项政策或法令的实施,往往具有极强的向下传导性。尤其是做为中央领导机关的各个部委,其一言一行对于下级政府及官员是有极强的示范和带动意义的。中央部委敢于直接从基层选拔人才,这种近乎于破格的选拔人才的方式,也必将对下级政府形成正面引导,尤其是在使用什么样的人和如何选拔使用人才上,相关部委的做法无疑是给下级树立了一个榜样和标杆。

其次,这一系列具有示范和带动意义的选拔人才方式,一旦落实到省级以下政府,会形成另一个良好的主动跟进的局面。各级政府有可能按照中央部委的上述思路,逐步开始直接从基层遴选人才。也有可能形成一种更贴近实际,更能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性的选拔人才方式。又如,部委选拔人才定为35周岁以下,到省、市级选拔基层公务人员时就有可能被放宽到38周岁(40周岁)以下,或者说将学历适当放宽,这都是有可能的。那么,这种思路的积极推行与跟进,最终也会让最广大的基层公务员获得晋升或提拔的机会。

各级公务员群体,需要建立一个良性的上升通道,更需要建立一个理性和科学的循环机制、淘汰机制。在年年选拔人才的同时,不妨也年年通过硬性的考核对现任公务员实行淘汰制。随着我国人才选拔和官员任免机制的逐步建立健全,一整套更能调动公务员积极性的干部考核和选拔机制一定会早日到来,而部委直接向基层遴选公务员的“首次”,其实就是一个今后如何选人用人的“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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