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报社记者站管理的通知》,其中有一条“公务员不得兼任报社记者站工作”的内容颇引人关注。就此问题,总署报刊司近日在给记者的回复中称,强调此项内容的目的在于“防止报刊社利用行政权力摊派发行,加重基层和农民负担”。
据了解,自2003年报刊整顿以来,中央明确规定“党政部门公务员不得与报刊社工作人员混岗”,并于2004年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然而此类现象仍有发生。记者在网络上发现一条发布于今年3月27日的帖子,指出某省《×××法制报》在全省11个地市中设立了13个记者站,其中9个站长是社会无业人员、2个站长是国家公务员,报社给他们下达了发行和创收任务,明确要求以批评稿件换有偿新闻,以表扬稿换发行。同时又变相摊派发行增加农民负担,一名站长以批评稿件威胁一个贫困县的检察院订了100份报纸,检察院把报纸摊派到农村,收益交给报社后该人得到30%的提成。
总署在回复中指出“今年这个《通知》是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重申和强调,一方面要求报社对照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另一方面也是总署今年加强记者站人员管理和进一步规范记者站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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