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教育厅:预防学生暑期溺水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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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教育厅:预防学生暑期溺水事故发生

记者29日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暑期学校安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

通知要求,随着暑期到来,学生涉水、游泳等行为增多,为切实避免溺水事故,保障学生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及早防范、及早部署,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明确各单位一把手是防灾减灾工作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灾情,上级主管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启动调查机制。对因制度不完善、教育不到位、应急值守职责未落实等人为原因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气象、国土、建设、防汛抗旱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灾害预报信息,在汛期来临之前落实好各项措施。如发生汛期灾害,必要时采取停课、调整上课时间、转移学生等措施,确保学生安全。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重视学生在上下学途中的安全,加强防溺水教育,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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