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2011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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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2011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现将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2011年度招录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人员名单(各职位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月24日上午9:00正式开始。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于当天上午8:30之前到达面试地点,凭本人身份证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顺序抽签。截止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机关办公楼(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3号,槐安东路与谈固东街交叉口东行约400米路北),考场设在11楼1111室,候考室设在11楼1105室。

考生可从石家庄火车站乘坐16路或27路公交车至“乐惠家”站下车,沿槐安东路东行约400米路北即到。

三、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一)面试确认

请面试考生于2月21日中午12:00之前将本人有关情况通过E-mail发送到hngylq@sina.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X(即姓名)面试确认”,邮件内容请填写以下信息: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工作经历、社会在职人员的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手机)等,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资格复审

请面试考生务于2月22日当天到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机关办公楼12楼劳动人事处(1218室)进行资格复审,地址及乘车路线同上。

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学生证(工作证)原件;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主证原件;

4.英语、计算机水平证明原件及各1份复印件;

5.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章(应届毕业生);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各1份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待业人员);

7.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并贴一寸彩色照片)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均为加盖学校或单位印章的原件。其中,在职考生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8.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并贴一寸彩色照片);

9.一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要写上姓名)。

以上需粘贴和提交的照片均应与网上报名时的上传照片一致。

缺少上述证件及材料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应对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排名情况,依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每一职位计划录用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其他事宜

(一)参加面试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并注意行程安全。

(二)联系人及电话:李强,0311-89251523。

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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