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福建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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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福建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始申请

随着全国各高校陆续发榜,福建省已被高校录取的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个人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为每学年6000元。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全日制本专科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学生(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入学前,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属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户子女的,可获得优先资助。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种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无需担保抵押。申请贷款时,学生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有关情况调查表》、借款学生的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原件、学校相关收费标准、高校的账户名称及账号、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有效户口簿原件,以及有关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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