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1年迎来首批免费师范毕业生 确保有编有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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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1年迎来首批免费师范毕业生 确保有编有岗

16日,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省财政厅联合出台意见,要求做好免费师范生的接纳工作,确保有编有岗。免费师范毕业生是国务院从2007年起实施的一项政策,目的是吸引更优秀的高校毕业生担任中小学教师。到2011年,首批免费师范生将学成毕业,前往我省各中小学任教。

原则上回省任教

据了解,并非所有师范生都可在我省直接就业,已与省教育厅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福建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将可按相关程序入职就业。

需要明确的是,免费师范毕业生到我省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履行国家义务,服务期不少于10年,我省同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到省内边远贫困地区任教。

免费师范生原则上回省任教,确有特殊情况要求跨省区任教的,需经毕业学校审核、省教育厅批准。通过自主双向选择落实就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无需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确保有编有岗

省教育厅每年7月会把次年免费师范毕业生的人数、专业、生源地等情况通报各设区市教育局。各设区市教育局会同机构编制部门,提前安排好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的用编计划。

寒假期间,我省将组织全省各市、县(区)教育部门(学校)和免费师范毕业生参加的专场供需见面会。

在双向选择之后,如有部分免费师范生未能落实就业,我省鼓励其报名参加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在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优先录用。双向选择和公开招聘之后尚未落实就业的免费师范生,由当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当地中小学(幼儿园)任教。

空缺编制优先接收

今后,全省各地中小学空缺编制将优先用于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而这些免费师范生签订聘用合同上岗任教后,即享受当地公办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

从2007秋季开始,全国在6所部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这些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全免,还领取生活补贴。因此学成归来之后,免费师范生必须严格履行合约,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但不得调整到非教育教学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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