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院校研究工作的若干意见
辽教发[2013]218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转变高校发展方式,提高和改进高校战略管理水平,推动高校科学发展、特色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1.切实提高对院校研究的认识。院校研究是高校高等教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高等教育机构的运行、环境及过程进行的研究和分析,旨在促进对院校自身的理解,提高和改进高校管理水平,推进学校建设和发展。高水平的院校研究是科学管理与决策的基础,是学校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院校研究工作,着力打造学校改革与发展的信息中枢和决策咨询智库。
2.明确院校研究的主要任务。院校研究的主要任务是:对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及学校发展环境进行跟踪研究,就学校中长期改革发展战略制定、战略实施、战略评估和战略调整提出咨询建议;围绕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关键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改革发展方案建议;系统地收集、抽取、整理和分析能反映学校运行状况的信息,就改进相关工作提出建议。
3. 加强院校研究组织机构建设。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院校研究的组织机构建设。各高校应设立独立的院校研究组织,负责组织开展日常的院校研究,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学校下达的专题研究任务。
4. 加强院校研究队伍建设。各高校应建立一支专兼结合、多学科、专业化、综合性的院校研究队伍。应设置稳定的专职研究人员编制,逐步加强院校研究人员配置。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院校研究人员参加高水平学术活动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研究水平和能力。
5. 加强院校研究信息平台建设。各高校要重视与学校发展相关的行业(产业)发展、市场需求、院校比较等基础状态数据库建设,为学校开展发展环境研究和战略设计提供信息支撑;加强各种类型公共数据库、专项数据库的建设,促进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和深度开发。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公共平台建设,促进信息资源的开放;要协调相关院校推动公共数据库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6.加强院校研究基地建设。依托“教育决策支撑体系建设工程”,在全省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中遴选建设一批院校研究基地。以院校研究基地为平台,加强同类型院校之间的交流合作、协同攻关,集中力量开展具有共性特征的院校研究领域的重点课题研究。
7. 活跃院校研究学术活动。加强院校研究社团建设,组织开展院校研究学术交流、培训、评优等工作,总结、推广院校研究的经验。推进同类型院校协作体建设,搭建同一类型、同一区域内高校的院校研究学术平台。设立院校研究专项课题,推进院校研究方法、技术及共性问题的研究。
8. 推进院校研究国际交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联合培养、访学交流、合作研究等方式,积极吸收国际先进的办学理念,引进国际先进的院校研究技术、方法,拓展院校研究人员的国际视野,提升院校研究的专业水准和国际化水平。
9. 落实院校研究的保障机制。高校主要负责人应直接领导院校研究机构,及时研究解决院校研究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明确机构设置、组织领导、人员编制、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和协作机制;建立适合院校研究人员岗位特点的绩效考核和职务晋升制度;保障院校研究的经费投入。
辽宁省教育厅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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