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干部教育培训实行学分制 不够60不得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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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干部教育培训实行学分制 不够60不得提拔

“没想到大学生要修的学分,如今走进了我们这些科级干部教育培训的课堂。”4月21日,鹤壁市山城区鹿楼乡纪委书记李桂霞感慨地说。

“干部教育培训学分由基础学分、奖励学分和处罚学分三部分组成。”鹤壁市山城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石建勋告诉记者,“基础学分是指干部参加脱产培训、中心组学习等获得的学分;奖励学分是指干部参加在职自学、学历学位进修等获得的学分;处罚学分是指干部无故未参加组织调训学习、严重违反学习培训纪律等所扣的学分。”

为提高考核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山城区把干部参加自学和脱产学习的时间、撰写调研报告的篇数、公开发表理论文章的报刊级别、挂职锻炼等分解为具体的学分,进行严格的登记管理。

目前,山城区的每个在职科级干部人手一套“干部教育培训学分登记表”和“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学分制”考核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相结合,3年为一个周期,考核时未能取得足够学分的,将直接影响其评先、任职和晋升。在本年度未能取得60学分的,次年度不得提拔使用;在3年内累计学分达不到180分的,下一个考核周期首年度内也不能被提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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